部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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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任务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普法形式 |
共 性 责 任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 |
广大市民群众 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专题培训等载体活动; 组织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 组织党支部集体学习; 开展党员活动日实践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自学等。 |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 |
广大市民群众 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推动法治公园等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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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广大市民群众 |
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 推动法治公园等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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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
本单位党员干部 |
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 党支部集体学习; 党支部自学; 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 组织普法教育培训活动; 结合日常党建工作进行普法; 开展节日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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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性 责 任 |
推进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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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人员 |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31-12329 传真:0431-892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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