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是直属于长春市政府的正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及吉林省全境、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等部分地区铁路沿线及吉林省内电力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