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培养中心领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规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要求报市司法局备案且通过审查,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次,清理目录已通过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落实履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对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加强法律规范意识,以法治思维作为行动底线。
(二)落实普法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吉林大学民法学教授于5月28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12月3日举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法律知识宣传讲座,推进“送法进企业”与“送政策进企业”工作相结合,通过在各服务大厅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参与“民法典答题”活动、网上案例旁听庭审等形式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依托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公积金队伍中蔚然成风。
(三)坚持依法行政,完成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中心结合本市实际,提请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起草过程中,中心会同长春市人大城环委、法制委、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市司法局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前后数易其稿后于2024年1月完成草案编写工作,提交司法局审查。在经过反复论证和征求相关部门、专家意见后,草案于6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提交长春市人大常委会。8月27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6日,中心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议,针对条例内容聘请法学专家进行系统讲解,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掌握立法目的及其核心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调整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设备的配备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中心全年参与行政执法培训及资格考试共105人,考试通过率100%,建立《归集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推进中心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再上新台阶;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市直各牵头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全年检查70家单位,发现问题单位2家且均已整改完毕,严格执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达到填报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五)深化简政放权,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充分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一是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办理流程为“服务一表申请、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一窗受理、材料高效流转”,通过事项联办和部门接力办,降低用人单位和个人办事成本,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是致力于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化,打造“网上办”“掌上办”“零跑动”服务“快车道”,中心60项服务事项中56项已实现线上办理,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3.3%,业务网办率达到80%。截至2024年末,长春公积金手机APP受理提取业务12.9万笔、同比增长114.16%,受理贷款业务3.53万笔、同比增长52.9%;受理跨省通办业务17.02万笔、同比增长6.86%。
(六)治理行业乱象,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为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中心建立以持续治理行业乱象为工作目标的问题线索收集上报制度,加大对违规使用、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与税务系统对接,研判小面积房问题并形成报告,分中心、分理处积极与社区联动,参与小广告清理行动,2024年全面清理小广告20余次。并且制定惩戒措施,移送相关线索,加强舆情监测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评价公积金管理活动,为区域行业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2024年度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高位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期盼,还有一些方面仍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
(一)理论学习成效不够突出
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还有一定差距;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发展、新变化的学习交流研讨不够深入,学以致用的效果还不够理想。
(二)普法宣传方式不够新颖
统筹规划公积金业务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还不够全面;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的融合媒体宣传模式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三)服务模式不够精细化
持续做好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方面还需深入研究,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心致力于不断提升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但在如何依托数字化、信息化为公积金服务增质提效方面思考还不够深。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主要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夯实依法行政根基,严格自我要求,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提升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由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引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依法行政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三是积极开展述法工作,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亲自研究解决地方性法规立项、行政执法、纠纷化解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通过述法有效总结本年度工作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能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大力开展普法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化水平;持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下沉一线、与企业和职工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宣传,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用法治力量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依法履行中心职能
统筹进行立改废释,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继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支持,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2025年出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办法》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大住房公积金金融属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普惠优势,坚持以便民高效、公平公开为基本原则,为解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坚实保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工作,不断提升线上业务办结率,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服务改革步伐;信息共享助推办事提效率,深度挖掘数据整合潜能,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作用,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数据高效共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推动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凝聚公积金力量。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9日
初审:张华山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