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制定的资金监管计划,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坚持以资金安全为目标,规范业务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各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如下:
一、1-9月份已完成工作
(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住房公积金日常资金监管
一是利用独立的稽核系统,以日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每个工作日由负责资金监管的工作人员登录查看疑点数据,进行初步筛查;对筛查发现的异常数据第一时间在系统内流转,并电话通知业务部门做进一步的核查、整改,完成资金风险的闭环管理。二是借助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以月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每个月启用电子稽查工具进行周期性检查,对检查结果列示的资金存疑数据进行逐笔核查处理,并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三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季度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由专人负责每季度末登录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有无风险线索数据。发现风险问题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核查、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通过专项稽核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监管
围绕业务的规范性、风险性,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全辖6个分中心、14个分理处2023年度归集业务进行稽核检查。从稽核结果来看,各分中心、分理处都能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未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对于汇(补)缴、退缴、职工异地转移等资金类业务都能做到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有一定风险性的职工退缴、单位暂存款退回、个人账户合并、法院冻结等业务都能做到两级(三级)审核,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三)通过专项稽核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监管
围绕提取政策执行,通过调取提取业务档案和查看相关业务信息,对2023年度全辖提取业务进行稽核检查;围绕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发生的新变化,对新开办的商贷约定提取业务和优化后的线上退休、离职、租住商品房提取业务进行了重点稽核;考虑到该年度核心系统在协助司法冻结(解冻)业务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对协助法院扣划业务进行了笔笔核查;检查结果发现,各分中心、分理处提取工作开展有序,对提取政策执行情况整体良好,资金风险防控措施有效。
(四)通过风险评估持续完善资金风险管理体系
组织相关处室按照风险评估要求进行自查,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及2003年度新增业务,主要围绕组织架构、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业务岗位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入手认真查找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纳入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稽核处对各部门报送的《风险防范控制表》进行审核,检查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是否准确,对关键环节及防范措施进行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价,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评估表对管理中心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总体风险水平与上年相比基本相同,仍属于偏低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内部职工提取情况。对2024年以来管理中心内部职工提取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从业务合规性和资金流向两个维度展开稽核。二是组织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重点围绕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岗位职责的适当性、业务流程的规范性、资金管理的安全性等方面展开。通过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不断完善管理中心内控制度,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初审:王晓军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