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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资金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21 16:46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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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规范业务运行,有效防范风险,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日常资金监管工作
  运用独立稽核系统和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分别以日和月为检查频次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及会计核算方面进行常态化监督。对系统根据预设的稽核点及检查逻辑自动筛选出的疑点数据和风险线索,由稽核处负责牵头完成初步处理、分类,并将需要流转处理的及时下发,与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形成联动,做好问题确认并查明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同时,不断优化完善稽核点,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坚决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隐患,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二、强化重点监督,组织做好专项稽核工作
  (一)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进行专项稽核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全域6个分中心及14个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进行全面稽核检查,重点对职工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封存、合并、退缴业务;公积金补缴业务、及各分支机构对缴存单位暂存款管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二)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专项稽核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全域6个分中心及14个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全面稽核检查,重点对职工死亡提取、租房类提取、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等线上线下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围绕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与资金安全,重点检查:一是主要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能职责、具体岗位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做到科学设置,合理安排,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二是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业务制度落实是否到位,业务办理流程是否规范,业务相关环节是否有效衔接,风险防控措施是否严格落实等。
  (四)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对住房公积金主营业务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新增业务及新调整政策业务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点,组织业务相关部门认真查找,根据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并纳入中心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在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定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价,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努力将风险管理做到可知、可防、可控。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