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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资金监管推进情况

时间:2023-09-27 13:36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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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年初制定的资金监管计划,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坚持以资金安全为目标,规范业务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各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如下:
  一、1-9月份已完成工作
  (一)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住房公积金日常资金监管
  一是利用独立内审稽核系统,以日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后由负责资金监管的工作人员登录查看疑点数据,进行初步筛查。对筛查发现的异常数据第一时间在系统内流转,并电话通知业务部门做进一步的核查、整改,完成资金风险的闭环管理。二是借助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以月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每个月15日前启用电子稽查工具进行周期性检查,对检查结果列示的资金存疑数据逐笔核查,并按照住建部、住建厅的相关要求上报。三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季度为检查频次进行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由专人负责每季度末登录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有无风险线索数据。发现风险问题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核查、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通过专项稽核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监管
  采取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稽核系统数据相比对的新方法,通过对分中心提取业务窗口现场驻点稽核与后台提取业务档案调阅相结合的新模式,围绕以提取政策执行情况与提取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性为重点的新思路,着力于将事后稽核向事中稽核拓展的新目标,对管理中心全域提取业务进行稽核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各分中心、分理处提取工作开展有序,对现行提取政策执行情况整体良好,资金风险防控措施有效。
  (三)通过现场稽核检查加强对分理处的资金监管
  7-8月,对中心11个分理处开展全覆盖式现场稽核检查。重点对贷款资金、印鉴(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有价单证(定期存单)和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电汇凭证)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了住房公积金退缴资金业务办理情况。整体上看,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规范性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明显资金安全问题。
  (四)通过风险评估加强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完善
  组织中心相关处室围绕风险评估要求和要点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巡察反馈关于“风险防范体系不够完善问题”,将中心近年来新增的“跨省通办”“组合贷款”等业务及新调整政策业务存在的风险点,纳入风险评估体系中,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评估表对管理中心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总体风险水平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仍属于偏低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稽核工作。在第三季度检查的情况下,梳理发现问题,查找问题产生原因,重点围绕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和业务规范性提出稽核建议。二是检查内部职工提取情况。对2021年以来管理中心内部职工提取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从业务合规性和资金流向两个维度展开稽核。三是组织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重点围绕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岗位职责的适当性、业务流程的规范性、资金管理的安全性等方面展开。通过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不断完善管理中心内控制度,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