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易贵平
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向管委会做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编制草案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积金工作总体情况
(一)2022年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1.20亿元,完成计划的109.26%,同比增加10.53%。截至2022年底,中心累计归集余额694.66亿元(含电力历史累计42.92亿元)。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2.48亿元,完成计划的103.54%。截至2022年底,中心累计贷款余额580.51亿元。2022年为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9.47亿元,同比增加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0.27亿元,同比增长98.65%,增值收益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2年归集、贷款、提取等主要业务指标绝对数、相对数继续领跑全省,优势更加明显。在政策调整、属地化管理、网点建设、逾期贷款管理、助企纾困、服务民生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行列。
(二)2022年公积金增值收益拟分配方案
2022年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27亿元,按相关规定拟做如下分配:按该年度新增个人贷款余额的1%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0.69亿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1.31亿元(其中,中心管理费用1.23亿元,电力管理费用0.0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7亿元上缴财政(其中上缴长春市财政局7.96亿元,上缴吉林省财政厅0.31亿元)。
二、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按照“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团结一心、担当作为,各项指标始终处于全省领先地位。2022年,中心获得“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和“发现长春之美·竟展青春风采”活动优秀组织奖,高新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分别荣获“长春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有8位同志的党建调研成果在全市评比中荣获二、三等奖、优秀奖等荣誉奖励,1位同志被省委授予“吉林好人·战疫先锋”荣誉称号。
(一)夯实发展根基,保障职工安居权益
2022年新增缴存单位3227户,新增缴存职工9.14万人;为58.18万名职工上调了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增长率7.06%,月归集额增加9625.03万元。全年各渠道受理少缴、不缴公积金投诉举报462件,对724家单位进行了906次的现场问题摸排和公积金政策宣讲,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为应对疫情影响,中心出台阶段性扶持政策,允许企业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全年为380户单位办理了缓缴,涉及职工8.31万人,累计缓缴金额4.34亿元;为616户单位降低了缴存比例,涉及职工2.96万人,累计减少归集额4990.11万元。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贷款,全年为缓缴公积金企业职工发放贷款273笔,金额1.38亿元,缓缴职工购房总面积2.85万平方米。
(二)支持租购并举,满足职工住房刚需
2022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新房1.07万笔、58.48亿元;存量房3339笔、14亿元;新房贷款中,发放“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3447笔,公积金放款额18.68亿元,商业银行放款额11.36亿元;发放家庭组合贷款268笔、1.63亿元;发放“商转公”贷款1227笔、5.17亿元;资金使用率83.57%。
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管理实际,中心出台了10余项惠民政策,帮助职工应对疫情冲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年为贷款结清后未满2年的职工办理贷款1339笔,金额4.12亿元;发放异地贷款591笔,金额3.42亿元;为2774户居民办理了降低首付比贷款,金额16.17亿元;为1391户居民办理了第二次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利率业务,涉及资金8.56亿元;为2728名职工办理了延期还贷,涉及本金468.52万元,利息175.34万元;为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办理延期提取149笔,金额1378.7万元;为受疫情影响的职工补充提取公积金2508笔,金额1亿元,补充提取金额1127.2万元;为1.54万名租房职工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金额2.6亿元。一系列惠民政策继续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疫情期间的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持续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公积金贷款中低收入职工贷款笔数占比97.06%、金额占比96.14%;35岁及以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笔数占比66.46%,金额占比65.64%。公积金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留住人才、提高中等偏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拓展沟通渠道,提升职工服务体验
公积金12329客户服务热线全年共接入电话50.03万个,其中自助语音服务电话21.65万个,转人工语音电话28.38万个,人工接通量21.29万个。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在线解答接入会话总量3.18万条,会话转人工率53.74%,人工受理率98.24%,满意度99.54%;受理职工疑难、投诉、建议问题1452件,回复主任信箱及各渠道留言5878个。全年“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访问量881万次,微信公众号访问量313万次,网站访问量42万次,各网络媒体渠道发布、更新、维护各类信息1021条,回复网站留言3789条,回复主任信箱312条,职工各类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
(四)优化营商环境,网办数量突飞猛进
中心优化业务流程,拓宽办事渠道,通过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实现职工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切实解决“多地跑”“来回跑”等问题。一是企业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全年有1432户企业在工商开户注册时同步生成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公积金开户“一次不跑”;二是全面铺开跨省通办服务。各分支机构都能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全年受理异地业务1573笔,同比增长355.94%;三是线上业务发展迅速。全年公积金归集网厅受理业务33.12万笔,网厅开通率97%;手机APP受理提取业务3.85万笔、同比增长19.69%,受理贷款业务8430笔、同比增长268.77%;受理异地转移业务1.29万笔、同比增长179.36%;四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贷款保证金。全年共为我市和外县市、铁路沿线合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贷款保证金11.29亿元,有效助力房地产开发企业疫情后资金回笼、复产纾困,受到开发企业一致好评。
(五)丰富宣传手段,做大做强服务品牌
2022年,中心与长春电视台联合制作《公积金政策宣传直通车》、《秒懂公积金》等政策宣传片,已累计在电视台播出28次,有效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和受益面。每周三参与交通之声《城市热线——公积金咨询专线》直播节目,解答听众提出的公积金问题,普及宣传公积金政策,节目播出过程中累计解答群众咨询问题290个,回复交通之声咨询平台留言111条。全年为缴存单位上门提供政策宣讲培训服务3次,为我市大中型企业线上宣讲公积金政策8次,举办线上政策宣讲会2次,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助力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安居。
(六)驰援一线前沿,筑牢防疫坚实屏障
春季疫情防控期间,中心120名志愿者下沉净月区、经开区、绿园区、宽城区下属的8个街道(乡镇)共14个对接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69名党员加入居住地社区临时党支部,201人向124个居住地社区报到,164人投入一线防疫工作,参与服务2037人次;有81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线上志愿工作,累计拨打排查电话5396个,极大缓解了社区工作压力,高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疫情平稳后,中心按照“平战结合”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世纪街道6个社区包保工作任务,日均派出30名工作人员协助世纪街道20余个检测点组织核酸检测,累计检测近20万人次,值守封控楼栋16处,搬运保供物资380余斤。中心大力倡导广大缴存单位、职工线上办理业务,各办事大厅每日对办公场所集中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业务办理、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七)接收电力业务,属地管理提质增效
在吉林省电力集团的大力支持下,10月31日,中心与国网吉林电力集团签订协议,原电力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移交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属地化管理。此次移交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公积金管理机制,为全省公积金行业实现属地化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做出良好的示范。移交后,通过使用长春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电力系统职工将彻底改变业务办理模式,体验到“一次不跑”的便捷,贷款品种、门类、额度、可选择的楼盘项目都有所增加,大幅提升了电力系统职工的公积金使用体验。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中心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服务住房民生、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初心使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提出的“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打造扩面建制争先、缴存归集赶先、资金使用领先、行业服务创先的发展特色,谱写长春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2023年,中心计划归集公积金19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亿元;力争个贷率保持在90%左右的合理水平,贷款逾期率继续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具体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面建制,充实做大缴存覆盖面
充分挖掘优质企业,推动归集扩面工作走深走实。继续根据社保比对数据对未建、少建公积金单位进行催建催缴,督促2022年因疫情欠缴公积金企业及时补缴,责令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提交补缴计划;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建立催缴台账,定期跟踪欠缴单位恢复正常缴存情况,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优化服务,提升公积金法制建设水平。
(二)助民安居,密集释放使用政策红利
增强贷款使用支持力度,引导职工用足用好公积金,在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问题方面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不区分新房和存量房,市区内单职工贷款额度统一提升至6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提升至90万元,多孩家庭首次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20万元;对高校毕业留长人才首次贷款给予政策倾斜,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继续开展“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靠前作为,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继续布局公积金数字“新生态”,在与省公积金、市不动产数据共享基础上,逐步推进与商业银行数据共享合作,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杜绝新增错误数据发生;坚持问题导向,优化线上服务体验,探索线上服务事项从“网上能办”向“网上好办”转变;进一步增强信息化系统平台支撑能力,提高公积金智能柜员机业务办理能力,强化自助柜员机业务宣传引导,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便民自助服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要求,全力以赴提升“互联网+公积金”平台总体设计,倒排工期,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让指尖数字公积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缴存单位和职工。
(四)筑牢底线,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运用系统性思维方式,树立大数据风险意识,优化内审稽核方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监督质量;以中心主营业务及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做好常规专项稽核工作;利用内审稽核信息系统,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对归集、提取、贷款、资金业务的日常监督,努力做到风险前置,防患未然;继续拓展与法院、公安、社保、税务、医保、商业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严防骗提骗贷行为。
(五)精准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创新线下服务模式,促进贷款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转变;提升组合贷款办理速度,探索组合贷款一体化审批服务,逐步实现同步审批、同步放款,精简业务流程,实现提速提效;聚焦“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高频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疏通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自助办、网上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缴存职工获得感。
(六)从严治党,打造忠诚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以上率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房住不炒”定位有关论述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内涵贯穿到住房公积金党建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增强担当作为意识和干事创业热情,积极破解公积金领域复杂疑难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推进“党建+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引导中心各级党组织树立“协同联动、共建互补”的工作理念。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抓好成果运用,努力将高质量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积金全方位发展的强大动力。
(此报告已经长春市公积金管委会2023年全体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