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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资金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3-03-15 13:14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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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公积金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规范业务运行,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日常资金监管工作
  运用独立内审稽核信息系统和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分别以日和月为检查频次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及会计核算方面进行全覆盖监督。针对系统根据预设的内部稽核检查逻辑自动筛选出的疑点数据和风险线索,由稽核处负责牵头完成初步处理、分类,并确定将需要流转下发的及时下发。与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形成联动,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反馈解决,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二、通过强化重点监督,组织好专项稽核工作
  (一)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专项稽核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全域6个分中心及14个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全面稽核检查,重点对购房类提取资金、职工死亡类提取资金、线上租房类提取资金及退休类大额提取资金(10万元及以上)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专项稽核
  对贷款经办中心、经开分中心及协管的6个县区分理处、铁路电力分中心及协管的8个沿线分理处的公积金贷款在业务受理、要件审核、资金发放、档案留存、逾期清收、保证金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稽核检查。
  (三)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围绕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与资金安全,重点检查:一是主要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能职责、岗位设置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做到科学设置,合理安排,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二是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业务制度落实是否到位,业务办理流程是否规范,业务相关环节是否有效衔接并做到风险防控等。
  (四)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对住房公积金主营业务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跨省通办”“组合贷款”“商转公”等新增业务及新调整政策业务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点,组织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部门认真查找,根据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并纳入中心风险评估体系中。在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定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价,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努力将风险管理做到可知、可防、可控。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