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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6 14:58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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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和底线思维,突出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资金监管计划,以资金安全和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一年来,在中心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有效完成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业务稽核,开展评估工作,为资金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一)开展好分理处业务稽核工作。围绕11个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核算及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返还、定期存款等重点资金类业务进行全面稽核。各分理处严格落实中心业务复核制度和授权制度,按照业务流程组织各项工作。归集资金登记、记账时能认真审核缴存单位、金额等关键信息;提取资金除法院扣划和死亡提取外,均能严格做到从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直接转入中心与提取申请人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资金均从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转入委托贷款账户后由委托银行放款。返还保证金时,能按照中心要求的流程进行操作,做到应返尽返。

  (二)组织好内控与风险评估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相关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及分中心对业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结果显示,中心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控制有效。对中心在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存在的资金类风险,组织相关部门围绕组织架构、制度、岗位和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对风险关键环节及防范措施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文件审查法和流程图法进行风险识别,通过风险坐标图法进行风险分析评价,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评估表对单位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单位总体风险水平为11.8(风险最高100分),属于偏低水平。

  (三)落实好资金监管账户检查工作。针对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调研检查、电话问询、放款材料抽检、比对城开办公开资金监管账户等方式,检查结果显示各委托行自接到中心通知后均能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和布置。截至8月5日前,长春市内自7月26日后有放款业务的银行已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管理,从抽检的62笔放款材料来看,执行落实情况良好。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大数据优势,为资金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一)利用好电子稽查工具。以实现中心业务风险防控监管闭环为主要目标,多部门分工协作,积极探索电子稽查工具和实际工作点面结合的监督路径,充分运用电子稽查工具的大数据分析优势,监管中心全域业务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反馈、整改,有效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同时不断完善白名单功能,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将非问题“疑点”纳入白名单管理,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疑点率。截至11月末,中心疑点率已降至1.52%,居全国前列。

  (二)建设好稽核信息系统。为提高中心资金监管水平,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今年中心组织首次开发了独立于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以外的专门用于风险防控的稽核信息系统。通过优化内部稽核业务流程、构建稽核规则逻辑、比对外部数据信息等方式,实现自动周期性校验检查。系统上线后,设专人分类管理,逐级联动,跟踪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解决,加强了资金监管的深度和广度。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