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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资金监管推进措施

时间:2022-06-24 09:28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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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公积金资金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组织实施,特制定资金监管推进措施如下:

  一、强化资金监管目标

  专项稽核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在组织分理处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项目、内部控制执行监督项目、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评估项目中,明确各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周为单位进行调度,强化资金监管,紧盯“业务驱动资金”模式和关键节点,在做好公积金业务检查的基础上,设专人对资金相关业务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资金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风险早预警早防范。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突出稽核内审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围绕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贷、会计等核心业务,纵向按照“业务类型”,横向按照“分支机构”等方法,将资金出口管理作为检查重点,详细将稽核任务分解下达到每名稽核员,并由该名稽核员一审到底。从检查数据采集、业务情况摸排、编写工作底稿、问题核实反馈等环节全部实现谁检查谁负责。

  三、建立稽核问题跟踪制度

  对专项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资金问题,与被检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协管部门充分沟通交流,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写入稽核报告,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建立稽核问题跟踪制度,登记台账,能立查立改的即查即改,不能立查立改的持续跟进整改。做到发现一笔登记一笔,整改一笔销号一笔,确保资金监管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

  充分用好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针对发现的资金问题,要做到逐笔筛查、逐笔反馈、逐笔核实、逐笔复核。同时积极推进中心内部稽核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将资金变化信息及时体现在监管信息系统中。通过分级、授权、预警、留痕等方式提高监管信息系统对资金监管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大数据信息比对和筛查的优势,重点对提取支付资金、贷款发放资金、归集退缴资金进行监管,不断提高资金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