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易贵平
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向管委会做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编制草案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积金工作总体情况
(一)2021年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1、归集情况
2021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72.98亿元,同比增加11.82%;截至2021年末,现有单位账户2.61万户,个人账户142.19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1517.14亿元,归集余额591.82亿元。
2、贷款情况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27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新房1.49万笔、72.76亿元;存量房2362笔、8.51亿元;新房贷款中,发放“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99笔,公积金放款额5058万元,商业银行放款额3203万元;发放家庭组合贷款11笔、702万元。公积金存量贷款占全市房贷市场份额的15.92%,资金使用率93.86%。2021年公积金贷款逾期金额1638.67万元,逾期率0.295‰。截至2021年末,累计为28.83万名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38.94亿元,贷款余额555.50亿元。
3、提取情况
2021年为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2.14亿元,同比增加8.52%。为37.96万职工提取206.09万次,同比分别增加10.02%、10.45%。扣除冲还贷后,各类提取金额78.24亿元,提取人数20万人次。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47.36亿元(不含冲还贷提取额43.90亿元),同比增长3.21%;非住房消费类提取30.88亿元,同比增长3.81%。截至2021年末,累计为351.84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925.32亿元。
(二)2021年公积金增值收益拟分配方案
2021年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17亿元,按相关规定拟做如下分配:按该年度新增个人贷款余额的1%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0.79亿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1.2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0亿元。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团结一心、担当作为,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都实现了在全省打先锋、站排头,在实现春城人民住有所居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2021年,中心获得“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共建美丽吉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第一、八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多项调研成果在全市各项评比中荣获二、三等奖、优秀奖等荣誉奖励。
(一)夯实发展根基,归集扩面稳步推进
2021年新增缴存单位3518户,新增缴存职工11.78万人,其中“非公”缴存单位3401户,缴存职工12.07万人;累计为97.34万名职工上调了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增长率8.17%,月归集额增加1.02亿元,同比增长24.14%。全年通过人民网网友留言、市长公开电话、客服热线、职工来电来访等多渠道累计受理投诉举报、政策及疑难问题咨询共计311件,对1035家单位进行了1362次的现场问题摸排和公积金政策宣讲,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二)坚守保障初心,满足刚性使用需求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一城一策”的总体要求,中心紧跟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步伐,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合理需求,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一季度调整了公积金使用政策: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做出调整,新增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项目,规范调整了公积金提取申请范围,将提取公积金从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放宽到以“个人为单位”,提取政策更具灵活性;三季度,中心取消了“贷款保证金”制度,每年释放2亿流动资金给开发企业,帮助企业缓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开办“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和家庭组合贷款,进一步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四季度,中心扩大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受益范围,允许加装电梯职工的父母或子女提取公积金,进一步减轻市民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助力老旧小区更新换貌。
一系列政策调整继续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持续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公积金贷款中低收入职工贷款笔数占比97.05%、金额占比96.17%;35岁及以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笔数占比53.43%,金额占比54.74%,切实为我市留住人才、提高中等偏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发挥巨大作用。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助力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实现企业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全年有951户企业在工商开户注册时同步生成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完整实现企业公积金开户“一次不跑”;二是开通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跨省通办”窗口全年受理异地业务345笔,职工不再为办理公积金业务异地奔波;三是加大自有网上业务大厅建设力度,网厅使用率大幅提升。已开通公积金网厅的缴存单位达2.02万户,开通率95%,缴存单位使用网厅线上办理归集业务超过15万笔,占归集对公业务量总数的87.28%。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畅通线上线下客服渠道
2021年,中心12329客户服务热线共接入电话40.93万个,其中自助语音服务电话15.6万个,转人工语音电话25.32万个,人工接通量23.92万个,人工接通率94.44%。人工通话总时长8624.5小时,日均接听电话957个,受理各类疑难、投诉及建议2414件,热线人工接听满意率达99.77%。手机APP访问量613.72万次,微信公众号访问281.77万次,网站访问量71.08万次。新媒体客服系统共接入会话总量1.8万条,会话转人工率74.72%,人工受理率100%,满意度99.95%。中心网站累计发布、更新、维护各类信息835条,回复网站留言1619条,回复主任信箱103条,职工各类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
中心32项归集业务中已有28项实现网厅线上办理,其余4项业务可通过“一门式、一张网”进行受理。公积金线上提取业务使用比例大幅提升,手机APP全年受理离退休提取845笔,同比增长26.11%;租住商品房提取2.2万笔,同比增长56.4%;终止劳动关系提取8003笔,同比增长300%。线上提取公积金已成为公积金提取业务主要办理渠道之一,为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减轻中低收入无房职工生活压力做出积极贡献。
(五)强化风险意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中心全面加强教育引导,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和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约束显著增强;组织编写了《内部控制工作手册》,不断夯实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建设,明确业务部门职能范围,细化关键岗位职责分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防范和管控各种风险。2021年进行内部重点稽核3次,抽查贷款档案2127份,提取档案5040份,归集业务档案1.88万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核实并上报涉黑乱象违规提取行为4例,涉及资金34.75万元,成功阻止骗提行为1 笔,阻止约10万元资金被非法骗提套取。
(六)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公积金社会知晓度
为更好地宣传公积金、引导职工用足用好公积金,中心将5月定为“公积金宣传月”,抽调40余位工作人员组成6个政策宣传组深入正在销售的20余家楼盘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讲解及线上业务推广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单2.2万余份,现场互动参与群众累计达8千余人,接受媒体采访报道3次,政务媒体宣传推广2次,及时将公积金最新惠民政策送到开发企业和广大职工身边,有效促进“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下载量激增至18.12万次,关注“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人数达到19.17万人,为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线上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打下坚实基础。6月,中心举办了5期“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培训班”,共有544位缴存单位经办人参加了现场培训,线上实时观看人数达到7866人,实现了我市中大型缴存单位经办人培训全覆盖,得到了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
(七)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建立产业扶贫新模式
中心始终把包保村脱贫户的生活情况挂在心上,春节前夕为11户脱贫边缘户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及防疫物资;中秋节组织发起“爱心助农、情暖人心”微心愿倡议活动,帮助脱贫户韩国利待销辣椒100余公斤;国庆长假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帮助脱贫户抢收粮食的工作;为脱贫户沙振文发放丧葬补贴1500元;冬季来临前组织驻村工作队为10户帮扶对象送去10余吨“暖心煤”。中心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定期对包保对象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无一返贫。
(八)开展党史学习,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中心以教育引导传承红色基因,创新“线下学习+线上共享”学习模式,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相关主题学习(扩大)会12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期,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讲座4次,利用“每周阅读”时间以支部为单位学习“四史”理论知识24次,制作教育宣传展板20余块,配发“四史”学习书籍400余册,开展知识竞赛、电影党课、红歌汇演、“四史”知识测试、微党课等专题活动60余次,促进党员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助推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年组织志愿者爱心献血、下沉社区联动共建、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激励公积金党员干部以模范为榜样,担当作为,落实“一个支部帮一户”和“七一”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工作,发放慰问物资4.1万余元。通过持续学习和教育引导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公积金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水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中心成立20周年。20年来,中心的公积金归集额仅由9.41亿元增长到172.98亿元,增长了18.39倍;贷款额由9860万元增长到81.27亿元,目前已累计放款938.94亿元,占缴存额的61.89%,增长82.45倍;提取额由1.08亿元,增长到122.14亿元,增长113.1倍;增值收益由1083万元增长到5.17亿元,增长47.73倍,增值收益年均增长率12.31%,累计上缴廉租房补充资金超过43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助力低收入家庭圆梦安居。20年的实践证明,我市公积金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功,切实为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提供政策性保障支持,惠泽千家万户。同时,为稳定长春楼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长春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22年,中心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各项指标继续领跑全省,积极促进制度惠及面不断扩大,使用效益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持在全国第一序列,为助力我市广大职工实现安居梦、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而不懈努力。
2022年,中心计划归集公积金17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亿元。(其中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6亿元),为职工提取公积金120亿元;力争个贷率不超过95%,贷款逾期率维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举措,提高缴存覆盖率
继续通过实地走访、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等多渠道开展公积金归集政策及网厅业务推广宣传,进一步提升网厅使用率,增加全社会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法规意识。继续通过比对社保、医保单位个人缴存信息,对应建未建公积金帐户、基数缴存不足的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说服教育,提高归集缴存覆盖面,使公积金扩面增长与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同步。
(二)加强宣传,引导职工用足用好公积金
继续做好公积金贷款特别是“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两个组合贷款的宣传工作,提升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各环节的制度化便捷化水平;研究扩大组合贷款受理银行范围,为缓解中低收入职工首套刚需住房购房压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积极作为,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聚焦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以“不见面审批、主动服务”为原则,年内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比例达到80%,将“最多跑一次”业务数量减少一半,改为线上办理“一次不跑”。借鉴其他城市中心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设计我市偿还商贷约定提取的业务模式,协调推进与合作银行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偿还商贷约定提取”,即:偿还商贷的提取职工在首次提取时临柜一次,以后中心可以根据约定按年将提取资金支付至职工指定的收款账户。通过让“数据多跑路”,不断实现“群众少跑腿”,努力建成全面的数字化公积金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群众体验满意度。
(四)保障安全,确保各项资金规范运营
对受托银行2021年度相关业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征信、数据安全及系统工号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做好中心风险防控系统的测试及上线工作,严防住房公积金运营系统性风险。继续做好住建部电子稽查报告上报工作,结合报告内容分析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堵塞风险漏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继续拓展与公安、社保、税务、医保、商业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严防骗提骗贷行为。
(五)狠抓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网上预约事项清单、网上受理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实现全部工作要素标准化,形成依法合规、可操作性强的行政审批规范。切实提升公积金办事大厅服务质量,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春电视台“秒懂公积金”栏目和长春广播电台FM96.8合作栏目持续扩大公积金社会知晓度,鼓励引导广大市民用足用好公积金;强化执法宣传服务引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
(六)从严治党,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二是把党建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群团工作等各项活动充分融会贯通起来,将学习教育与更好地推动公积金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巩固以案促改、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成果,以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规范用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此报告已于3月8日经长春市公积金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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