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作
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化检查信息系统平台,以月为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管理,由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业务对接,着重对检查发现的资金问题及风险点进行核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风险早预警早防范。
二、认真开展分理处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工作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11个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全面稽核检查,重点对以下资金业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涉及资金变化、账户重要信息变更等业务,是否由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参与审核办理;
(二)单位汇缴和补缴资金是否从单位指定账户转入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
(三)归集业务信息、金额是否准确、一致;归集资金入账是否及时、准确;
(四)提取资金是否从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直接转入中心与提取申请人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五)异地转出资金是否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转入指定地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
(六)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资金是否从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转入委托贷款账户。
三、严格做好中心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工作
围绕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相关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及分中心对业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一是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做到科学设置、合理安排;二是重点检查分中心在归集、提取、贷款、会计业务的受理、审核、授权等方面是否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并有效做到风险防控。
四、有序组织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评估工作
对中心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存在的资金类风险,组织各处室、分中心围绕组织架构、制度、岗位和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定,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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