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对各分中心(不含分理处)辖区内月缴存额在20000元以上且缴存状态为“正常”的60家医院系统单位开展随机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检查结果已通过吉林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