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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1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2-06-18 09:15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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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1年计划执行情况

  2011年,计划归集公积金50亿元,实际完成62.46亿元,完成计划的125%,同比增长35%;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0亿元,实际完成40.83亿元,完成204%,同比增长25%;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10亿元,圆满完成计划任务;职工提取25.81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增值收益2.40亿元,同比增长1%。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拟对增值收益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003万元;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经费8,9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51万元

  截止上年末,我市累计归集310.31亿元,职工提取132.22亿元,余额为178.09亿元,同比增长26%,建户单位9,543户、职工91.9万名;为9.4万户职工发放个人贷款166.39亿元,收回贷款49.15亿元,个贷及保障房项目贷款余额共计127.24亿元,同比增长44%;为市财政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37亿元。

  过去的一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兢兢业业做好基本功,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按照管委会正确决策,从大处着眼,在小处着手,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有力地提升了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管委会“应缴尽缴”的要求加大归集和执法力度。做好基数与比例的调整工作,同时完善基础信息,提高缴存额,看住存量。强化对未建户单位的归集执法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增量。加大建户未缴单位的追缴力度,力求达到应缴尽缴。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树立执法的严肃性。同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程序,提高了公积金社会公信力,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归集公积金62.46亿元,新建户单位1,156户、职工10.6万人。

  二是科学提高公积金贷款使用效率。按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和要件,提高业务办理的质量、速度和效率,使公积金贷款成为职工解决购房问题的首选。经过多方沟通与协调,完成了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的项目调整及贷款发放,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年为14,347户职工及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了贷款;资金使用率由上年的62.5%上升为71.4%;全年发放个贷40.83亿元,为历史最好,其中二手房2,974户,6.8亿元。

  三是下大力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增值收益。加强会计工作管理,保证核算质量。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格规避资金风险。合理管理沉淀资金,保证资金保值增值。依法清收逾期贷款,加强各类抵押物巡查管理;按照管委会关于处理抵债资产的意见,经领导批准,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盘活了星宇大厦和新竹花园小区10栋住宅两处抵债资产,收回本息共计9,340.87万元;逾期贷款清收结案3件,收回资金42.3万元;顺利为职工完成计息工作,日均收付资金约5,100万元,无一差错;实现增值收益2.40亿元。

  四是进一步规范提取工作流程。加强窗口完全事权制执行力度,为职工提供热情贴心的服务,认真冷静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了缴存职工超过12万人次、25.81亿元的提取需求。同时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用时半年编制了《提取业务操作规范》,使提取业务更加程序化和精细化,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是全国同行中第一部提取操作规范,得到住建部的肯定,也为住建部和兄弟城市规范提取工作提供了参考。

  五是以人为本抓好民生工作。继续充分发挥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将民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年共有超过1.8万名城镇务工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年增缴存额近9,000万元;发放装修贷款54户496万元,棚改房、经适房贴息贷款15户70万元,为1,324户职工贴息75万元;为大病、拆迁、遭遇突发事件、子女就学等资金困难家庭开展民生提取,共2,603户4,226万元,解决了他们生活的燃眉之急。这些做法树立了人性化的制度形象,得到了广泛认可。

  (二)扎扎实实抓好软环境,大幅度提升服务质量。我们以软环境建设为统领,开展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及服务能力等一系列工作,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原则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效能风险管理,健全内控机制。打造“阳光政务”,推行政行风建设,利用信息系统强化管理,改变权力运行的监督方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不为权力“寻租”。完善内部稽核监督系统,提升监督手段和效果,实现对业务运行的时时网络监控,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事前和事中监察,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以创建“三满意”机关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绩效考核,规范全员业务工作,提高工作热情。动员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学习型党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参加运动会,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系列大型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进而提升整体素质。

  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全市5个“一站式”大厅及16个窗口的管理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加贴心的人性化服务。加强公积金网站建设,提供便民、利民的桥梁。强化宣传,扩大中心影响力,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导40余篇,中层干部走进直播间参与热线访谈30余人次,有力地宣传了公积金制度;全年网站访问量突破300万人次,为历史最高,留言2,700多条,回复率100%;处理投诉举报175件,全部办结,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全年的工作中,中心分别荣获了省市“五五普法”、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市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公文处理先进单位及“三满意”机关、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在市政府绩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硬件等条件限制,服务质量与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公积金扩面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进程仍需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我们正在着手解决,有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提高。

  二、2012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

  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公积金管理条例》,紧紧围绕提升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坚定不移地加大归集和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贷款规模,立足民生,服务民生,努力为解决职工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贡献。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计划归集公积金68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0亿元。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以“应缴尽缴”为目标开展归集和执法工作。加大归集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想办法扩大覆盖面,增加缴存额,向规模要效益,为贷款及提取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合格,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保持中心良好形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向“应缴尽缴”的目标迈进。

  (二)按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做好贷款工作。一是积极应对宏观调控市场形势,研究分析调整个贷政策,使其成为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有力手段。二是继续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严格控制首付比例及利率浮动范围。使贷款为真正有需求的职工服务。三是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合理推动包括二手房在内的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

  (三)围绕民生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继续开展城镇务工人员建户缴存,棚改房、经适房贴息贷款年度贴息工作。二是按照全市民生工作计划,在双阳开展二手房贷款试点,推动县域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继续为符合民生提取条件的家庭提供绿色通道,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力量。四是增加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午休时间为职工办理提取。五是着手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提高业务办理速度与效率。六是进行客服中心组建准备工作,搭建一个由现场服务、热线服务、中心网站等组成的服务平台,专门受理业务咨询解答和投诉举报等工作,实现信息发布、业务办理、数据统计的统一服务。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强化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干事、为民、和谐、清廉的风气,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们事业的保证来抓。二是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化政行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三是在抓好管理的同时,将服务意识内化到每一个岗位,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服务。四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中心。五是继续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六是深化实用性与专业性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七是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加强对缴存单位及职工、开发单位、受托银行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