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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证明打印

时间:2024-12-19 13:40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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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线下办理
  提供要件(均需提供原件):
  ①借款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
  ②配偶代办: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
  ③委托他人办理:借款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公证书、借款合同。
  办公地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中心二楼窗口、铁路分中心、各分理处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2)线上办理
  借款人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一业务办理一贷款结清证明打印办理。
  备注:若贷款已结清,未打印结清证明,冲还贷不会自动解除。
  

 

初审:宋方国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