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个人账号一列,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一般为10位或12位数字;
2.姓名一列,填写职工个人姓名;
3.变更前缴存基数一列,填写调整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格式为0000.00;
4.变更后缴存基数一列,填写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格式为0000.00。
示范文本如下:

初审:周晓梅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
附件:
个人基数调整批量表.xlsx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31-12329 传真:0431-892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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