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个人账号一列,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一般为10位或12位数字;
2.姓名一列,填写职工个人姓名;
3.变更前缴存比例类型一列,只有一种比例类型或多种比例的单位需要填写,代理机构可不用填写;
4.变更后缴存比例类型一列,只有一种比例类型或多种比例的单位需要填写,代理机构可不用填写;
5.变更后单位比例(%)一列,一种比例类型或多种比例的单位不需要填写,代理机构比例类型中若没有的,必须填写;
6.变更后个人比例(%)一列,只有一种比例类型或多种比例的单位不需要填写,代理机构比例类型中若没有的,必须填写。
示范文本如下:

初审:周晓梅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
附件:
个人比例调整批量表.xlsx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31-12329 传真:0431-892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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