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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赴上海、大连考察公租房建设工作

时间:2017-03-27 14:56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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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考察和学习其他城市利用公积金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市探讨开展此项工作的可行性提供参考和依据,中心组建了考察学习组,由主任祖国同志带队,于3月21—23日赴上海和大连等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考察学习。

  一、基本情况

  (一)公租房架构

  2个城市的公租房均主要分为市本级与区(县)级(上海中心称之为“市筹与区筹”),其中公积金公租房属于市本级范畴。

  上海的市本级公租房项目由住建委下属的住宅建设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配套等工作,由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供应和分配等工作;区级公租房项目由各区直属区政府的“公租房运营公司”负责相关工作。

  大连所有的公租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配套工作与商品房相同,由各相关单位协同开展,且均由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下属的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供应和分配等工作。

  上海的市本级公租房项目共5个,公积金公租房占2个;大连共3个,公积金公租房占2个。

  (二)公租房来源

  上海的公租房来源分为转化、建设和配建等3个渠道。其中公积金公租房属转化渠道,2个项目原属性均为经济适用住房,上海中心出资将其收购用于公积金公租房建设,收购的同时将其属性转化为公租房;配建即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商品房项目时须在该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上海的配建比为5%,未来可能会提升到10%。

  大连的公租房来源为建设和配建2个渠道。公积金公租房为建设渠道;配建比目前是10%。

  (三)公积金公租房项目情况

  上海中心的2个项目共3881套、26.85万平方米。一个项目为杨浦区新江湾尚景园,另一个为闵行区上海晶城晶华坊。以尚景园为例,毗邻复旦大学分校区,共16栋、2201套、15.18万平方米; 2012年5月供应使用;

   
   
   
   
   
   
   

  装修时按“拎包入住”的标准配备了基本的生活设施,包括空调、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整体橱柜、卫生设备、浴霸、床、床头柜、衣柜、沙发、桌椅及灯具等;户型由一居室至三居室,最大面积82平方米;

   
   
   
   
   

  该项目现已租满,有500多户正在轮候。

  大连中心的2个项目共11788套、62万平方米,均位于甘井子区。一个项目为泉水阳光驿城,另一个为金前路阳光驿城。以泉水阳光驿城为例,共20栋、7802套、40万平方米;2011年按市政府要求开发建设;2013年末供应使用;

   
   
   
   
   
   

  装修标准每平方米800元,亦为“拎包入住”,不再赘述。户型为一居室和二居室,最大面积53平方米。

   
   
   

  (四)公积金公租房可使用主体

  2个城市对于使用主体的规定均考核户籍、工作状况、家庭住房面积等情况,且均具有相应的退出机制。但上海中心规定使用主体必须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而大连无此要求。

  二、考察学习体会

  通过此次考察学习,我们感到建设公积金公租房具有重要的意义:

  1、为社会提供福祉。公租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如果将公积金利用起来建设公租房,能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一条路径,为社会提供福祉。

  2、提高公积金活力。通过公积金公租房建设工作可以拓宽视野,增加思维维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公积金活力,使我们的工作在全国打先锋、站排头。

  3、提高公积金抗风险能力。在贷款清收过程中,如遇欠款职工无其他住房而无法拍卖房屋的情况,公租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就进一步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