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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积金个贷为民生工作依托圆缴存职工住房梦

时间:2015-06-24 15:43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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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管理中心自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以来,在市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市各兄弟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贷款战线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和孜孜追求,公积金个贷工作逐渐被社会各界理解、认同和支持。截止到今年5月末,我们已经累计为超过15万户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336.8亿元,2015年公积金个贷市场占有率为14.35%,成绩喜人,充分发挥了公积金个贷在推动城市住宅建设,解决职工住房民生工作中的正能量。

  第一,在政策研究上搞创新,提升公积金个贷在职工购房方面的支撑作用

  一直以来,我们已形成了一个共识:公积金个贷是一项整体民生工作,要站在中低收入职工的角度看待和解决问题。那么,贷款政策无疑是一系列工作的根本,在合理合规的框架下,人性化程度与个贷核心竞争力是成正比例的,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自然会增强我们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能力,全面促进民生工作。

  一是放宽贷款条件。去年我们出台了新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而在以前是12个月;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购买不超过144平方米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今年我们还拓宽了贷款人群,规定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只要符合我市公积金个贷条件的,就可以向我们申请贷款。这也为全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出了一份力。

  二是提高贷款额度。根据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们将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手房贷款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这基本满足了全部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

  三是提高月还款额计算比例。我们还从月还款额入手,将原来月还款额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月工资50%的规定调整为60%,这也实际上提高了职工的贷款额度。

  四是降低首付款比例。去年,我们将购买10年以内房龄的二手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今年,我们在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的基础上,又将其下调为20%,进一步扩大中低收入职工选择房源的空间。

  上述贷款政策的人性化调整侧重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大大加强,仅2014年,我们就为1.6万多户职工发放贷款近50亿元,今年前5个月已经完成6,200多户、近21亿元,居全市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量的首位。借款职工中低收入的占93%以上,我们圆了他们的住房梦,也进一步突显了公积金个贷的民生特质。

  第二,在扩大民生工作范围上下功夫,提升公积金个贷的民生形象

  我们不满足于单一的贷款服务民生模式,而是以公积金为依托,拓展了民生工作的宽度和覆盖面。

  一是推出协议冲还贷业务。自去年8月末开始,我们推出了利用借款职工账户余额冲还贷款的民生业务。此举拓宽了职工还款渠道,极大地方便了职工还贷,得到了职工的热烈响应,仅仅9个月就有7万多户借款职工签订了协议。

  二是支持城市廉租房建设。几年来,我们向市政府提取的廉租房补充资金逐年增长。截止到目前已累计提供了10.3亿元的资金,可以解决25万平方米廉租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日益成为长春市廉租房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上述举措发挥了公积金个贷在民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困难的同时,也树立和维护了公积金的民生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第三,在强化服务效能上做文章,提升公积金民生服务质量

  我们一直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把它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试金石。几年来,我们围绕提升服务能力及水平,做了一些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减轻借款职工负担。经过不懈的努力,去年初,我们完全实现了贷款服务“零收费”,取消担保公司、评估公司搭车收费行为;取消公证费、担保费、保险费、二手房贷款评估、贷款合同工本费等费用,节省了职工的经济及时间成本。应该说,这在全国来讲也是首创,仅去年一年,就有1.6万多户职工家庭分享到了减负的实惠。

  二是合理整合资源。去年末,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民生工作,我们将贷款工作进行了集约化管理,设立了贷款经办中心,各分中心不再承担贷款职能。这样从根本上提高了贷款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力,统一了服务标准,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积金个贷人的中国梦就是职工的住房梦,就是“居者有其屋,住者有其房”,多少年来,我们的梦想从未改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会矢志不渝,不忘初衷,为圆职工的住房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