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冬季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2-09-28 16:56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所辖分理处)执行冬季业务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办公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

  冬季 工作日9:00-16:30

  夏季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注:每月还款日及还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还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长春市贷款职工还款日为每月20日,原公主岭分理处贷款职工还款日不变。

 

  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注:冬季工作日16:00为银行轧账时间,16:00-16:30无法办理业务;夏季工作日16:30为银行轧账时间,16:30-17:00无法办理业务;其他业务工作日正常办理。

 

  中心所辖分理处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中心所辖分理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注:每月还款日及还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还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长春市贷款职工还款日为每月20日,原公主岭分理处贷款职工还款日不变。

 

  中心所辖分理处公积金其他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