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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后,长春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以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的形式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时间:2025-05-13 14:14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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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额提取。分中心缴存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2.4万元;分理处缴存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1.8万元。多子女家庭:分中心缴存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2.7万元;分理处缴存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2.1万元。
  (二)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申请提取审核时,可选择职工及配偶各自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12倍作为年度提取额度办理提取。
  (三)按实际租金提取。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能够提供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的,职工及配偶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际租金超过年缴存额的,按年缴存额全额提取(年缴存额按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审核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计算)。
  2025年5月7日前12个月内已按原租房提取政策办理提取的职工家庭,应当距离上次核定租房额度时间满12个月后申请按新政策提取。
 
初审:方 旭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