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2、办理地点:单位住房公积金建户机构的综合窗口;
3、办理人员:单位经办人;
4、所需要件:经办人身份证;
5、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前往单位建户机构的综合窗口办理网上归集业务大厅的开通手续,综合柜员审核通过后,加盖业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