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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如何办理人员增减?

时间:2023-05-30 16:07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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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需材料
  增员: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变更批量》文档(及电子版)
  2、经办人身份证。
  
  减员:
  1、制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解聘法定文书、退休证明、死亡证明、调转证明等其中之一;
  2、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变更批量》文档(及电子版);
  3、经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线下:单位经办人持上述要件到建户机构综合窗口办理,综合柜员进行审核并为新录用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建户手续,为解除聘用关系的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打印业务受理回单。
  线上:单位经办人通过归集网上办事大厅-变更业务-个人账户变更(增员)/(减员)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