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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如何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
想知道如何提取公积金缴物业费
2026-09-09 10:42:32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缴存人(或配偶)名下有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每间隔12个月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补贴物业费支出,因账户余额不足或未及时办理的不予补提。

房屋地址在长春市区的,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房屋地址在公主岭、九台、双阳、榆树、农安、德惠及省内其他地区的,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

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办理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件材料

1.提取申请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材料;

2.提取申请人使用配偶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材料、结婚证。

(二)业务证明材料

1.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2.异地住房所取得的材料与本市不一致的,管理中心可要求职工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三)储蓄卡

申请人本人名下储蓄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吉林银行、中信银行),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须为Ⅰ类账户。

 

初审:马驰  复审:李周琦  终审:朱艳艳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09-09 10: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