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提取公积金政策不惠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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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取公积金进行提前还商业贷款,需要先到银行进行提前还款后才能到公积金窗口提取还款额。这个政策实在令人费解,如果有钱还给银行了,还提取公积金干啥。希望能像其他地市学习一下。 2025-02-05 09: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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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关注,我们也理解您的心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中4.1.3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为核查住房消费行为真实性和住房消费支出,提取申请人需提供两类业务证明材料。一是个人住房贷款行为证明材料;二是还款证明,用于辨认提取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经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并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的衡量依据。包括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贷款部分或提前结清凭证等。”
初审:方旭 复审:朱艳艳 终审:杨岱弘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31-12329 传真:0431-892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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