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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信箱
主题:关于农安县教师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下调2%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长春市农安县伏龙泉镇中学教师,2024年8月我单位教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由原来缴存基数的12%下调至10%。请问为什么下调了?请把关于此下调的文件发到我的邮箱一份,万分感谢!
我的邮箱号码为:563240542@qq.com
2024年11月6日
2024-11-06 20:14:20

您好,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在5%-12%之间,最高不得高于12%,最低不得低于5%。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您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政策文件端口查看《关于改进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内容。

 

初审:陈佳音  复审:朱艳艳  终审:杨岱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