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八个处(室)分别为:
办公室、人事处、归集处(稽查处)、提取处、会计处、信息处、法规处、稽核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八个分中心、十四个分理处:
贷款经办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绿园分中心、南关分中心、经开分中心、 朝阳分中心、高新分中心、铁路电力分中心。
榆树分理处、农安分理处、德惠分理处、九台分理处、双阳分理处、吉林分理处、通化分理处、白城分理处、图们分理处、四平分理处、公主岭分理处、松原分理处、梅河口分理处、白山分理处。
初审:张春来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31-12329 传真:0431-89216913
地址:长春市芳草街1177号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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