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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1 14:10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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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水平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更高水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一是落实行政管理决策法治化工作要求。中心积极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备案。对新制定印发的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内部运行管理。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规范履职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内控手册共四部分内容,重点围绕内部控制基础理论,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建设,梳理工作流程,明确业务部门职能范围,细化关键岗位职责分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防范和管控各种风险,坚持内部管理“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总体要求。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中心对外合同签定和涉及法律风险的业务问题处理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在促进中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审核指导作用,为中心决策及执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学习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政策法规,不断强化中心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推进“法律进企业”,各分中心、分理处主动联系辖区所在单位,深入企业开展公积金政策宣讲。积极运用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开展内容生动、易懂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一套标准、一个系统、一批制度、一支队伍”思路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依据,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中心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积极参与省、市各级线上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学习。2021年执法队伍由79人扩增到105人,人均学习时长达2000分钟以上,课时达标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压实行政执法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与法律顾问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座谈会,认真研究吸收专业意见建议,破解疑难问题。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服务改革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积极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等工作,精简整合服务事项,梳理45项权责清单;增加可全程网办事项,切实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持续完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网上政府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网上服务大厅自动办结功能,公积金缴存主要业务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依托手机客户端,公积金4项提取业务可线上办理。2021年长春公积金APP共计办结退休(法定年龄)提取845笔、租房提取21970笔、加装电梯提取2笔,一次性购房(合同)提取100笔,终止劳动关系提取8003笔。同时实现个人征信查询功能,全年累计完成征信查询业务9109 笔;此外按要求对接省政数局牵头完成全省公积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库的录入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长春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重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部门。建立月报制度,组织在各分中心、分理处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将高频业务操作视频放置于中心网厅醒目位置,为市场主体办理建户缴存业务提供便利,新增“单位经办人临时登录”端口,实现了“单位建户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同时压缩时限、简化要件,实现业务即来即办、一次办结。为更好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帮助企业缓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消开发企业缴纳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担保的贷款保证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心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通过“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业务模式,在6个分中心、11个分理处分别设立了“跨省通办”服务窗口,2021年全年,累计受理归集提取类“跨省通办”业务345笔,贷款类“跨省通办”业务16笔,同全国52家公积金中心建立业务往来,加快推进高效便捷为企为民服务。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结合政务服务“一次告知”要求,中心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贯穿服务始终,精简要件和流程,加快对接相关部门及单位,切实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分中心、分理处综合业务大厅统一建立“自助服务区”,配齐查询机、打印机、宣传手册、老花镜、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营造舒适便捷的办事环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

  (三)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为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中心建立持续治理行业乱象为工作目标的问题线索收集上报制度,加大对违规使用、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惩戒措施,移送相关线索,加强舆情监测力度,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使用公积金,为公积金行业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心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度重视,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坚持学习引领,强化思想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法治建设专题学习3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压实责任,注重率先垂范,中心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年终履职述法制度,推动中心各部门尽职尽责,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落地落实。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原因

  第一,执法队伍理论及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性法治培训教育活动需持续加大开展力度,中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充实,执法人员的配备、行政执法培训还要不断加强。

  第二,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整合利用新媒体、新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力度不够,知识传递广度及深度都需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抓实组织领导。以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强化统筹推进。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和完善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机制。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纳入中心总体发展布局,与各项业务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切实推进公积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公积金行业实际,推动民法典和宪法学习宣传“中心全覆盖”、“线上多渠道”、“进服务大厅”、“进企业社区”,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民法思维,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矛盾,让民法典和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抓严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将执法体系化建设落实到位,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维护缴存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培养,持续开展系统内法治专题学习培训。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