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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计划编制草案情况报告

时间:2016-03-22 17:24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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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5年公积金工作总体情况

  (一)2015年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1、归集情况

  2015年计划归集公积金93亿元,实际归集99.74亿元,同比增长10%。截至2015年末,累计为339.8余万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缴存单位1.24万户,缴存人数109.8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656.74亿元。

  2、贷款情况

  2015年计划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5亿元,实际发放79.25亿元,同比增长60.03%。截至2015年末,累计为16.65万名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95.49亿元,贷款余额269.37亿元。

  3、提取情况

  2015年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65.83亿元,同比增长26.84%。截至2015年末,累计为226.33万人提取公积金324.33亿元。

  (二)2015年公积金增值收益拟分配方案

  2015年实现增值收益7.17亿元,同比增长41.42%,增加2.1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实现增值收益30.09亿元。

  拟对2015年增值收益按如下方案分配: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78亿元、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经费0.93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46亿元。

  二、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各项业务指标始终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一)积极而为,稳步扩大归集覆盖面

  中心继续加强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年归集额、缴存职工人数稳健增长。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实现公积金自主归集,形成了缴存扩面与优化服务同步推进的新格局。

  一是开创归集扩面新局面。2015年新增缴存单位769户,缴存职工8.29万人;为62万名职工上调了缴存基数,月归集额增加9688万元。

  二是政策宣传广泛。中心编印制作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5万份,借助一系列宣传活动,走进单位、走进社区进行集中宣传12次,通过广电媒体直播现场答疑6次。

  三是催缴检查到位。中心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或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催建催缴。

  四是全面实现自主归集。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加强缴存窗口管理,提升一站式大厅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心开展自主归集业务。自年初在南关分中心、绿园分中心试运行以来,归集窗口工作运行良好,秩序井然。为扩大自主归集规模,中心于10月起打破缴存区域界限,在市区全面推行自主归集,实现缴存业务全市“通存”。全年办理自主归集业务11.52万笔,有效减少了办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放宽政策,科学提高贷款使用率

  在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政策优势,着力提高职工购买住房的支付能力,主动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有力推进了公积金个贷业务的迅猛发展。经过中心多年的努力,全市职工已把公积金贷款做为贷款购房的首选,切实成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渠道。

  一是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20%;同时,允许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设定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利率按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二是开展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为加大对省内异地缴存职工的购房支持力度,中心自6月起允许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我市自住住房时,向中心申请贷款;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中心铁路沿线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全年共为307户家庭发放1.37亿元省内异地贷款。

  三是开展家庭组合贷款。为提高借款职工的还款能力,满足我市新入职缴存职工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中心开展了家庭组合贷款业务,允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与子(女)组合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2015年中心向财政上缴2014年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3.92亿元,同比增加56.8%。截至2015年底,中心累计上缴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10.36亿元,对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三)惠民利民,大力支持住房消费

  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惠民、保障的制度魅力,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提取政策,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加大提取支付力度。全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业务91.26万笔(包括冲还贷),合计金额65.83亿元。

  一是支持职工购房提取。2015年,中心放宽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延长提取要件有效时间,将一次性购房提取要件有效时限由 1年延长至2年,后根据职工需求阶段性延长至5年。中心全年为84.7万人(包括冲还贷)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47.34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3.28%。

  二是开展租房提取业务。为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中心4月份推出了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允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全年共为8831人提取8993.5万元用于支付房租。

  三是开展首付款提取业务。中心7月份开展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允许长春市公积金贷款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全年共为2172人提取首付款1.45亿元。

  四是放宽“民生提取”条件。中心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将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夫妻月缴存基数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6000元,使更多的缴存职工能够享受到此项政策,允许困难家庭支付家庭成员患重病住院治疗的费用、支付子女上大学而无力承担的上学费用。全年共为3136人办理民生类提取1.51亿元。

  (四)创新平台,大幅提升服务水平

  中心立足行业特点,牢固树立“以缴存职工为根本”的服务理念,在放宽政策、优化机制、完善管理、提升能力等方面下工夫,着力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一是开办网上大厅,强化网上服务。为方便缴存单位业务办理和职工日常查询,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水平,中心开发建设了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并于9月25日正式上线试运行。网上业务大厅开通后,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调整基数、业务办理预约等常规业务,办事更快捷、更便利。同时,中心在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并形成长效机制。在2015年对全市各单位政府网站的检查评比中,中心网站各项指标名列前茅。

  二是优化客服系统,强化服务效能。2015年中心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由12329公积金热线、门户网站、自助查询终端、短信平台搭建的服务平台为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年共计接入电话37.8万个,累计发送业务提醒类短信201.9万条,发送政策宣传类短信近97.8万条。2015年,中心客户服务部门荣获“巾帼文明号”、“三八红旗集体”2项荣誉称号。

  三是保证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中心继续执行服务“零收费”,取消担保公司、评估公司收费行为,取消公证费、担保费、保险费、二手房贷款评估费、贷款合同及提取申请表收费,提取业务继续“实时到账,立等可取”,提取窗口提供午间延时服务,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强化约束,打造严密风险管控

  2015年,中心结合各项业务的拓展,不断加强稽核监督力度,重点围绕合规守法、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等内容展开全面的稽核,把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上夯实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完成了工作目标。全年个贷逾期率为0.052‰,远低全国平均水平。

  (六)正风肃纪,不断繁荣机关建设

  中心始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部埋头苦干、创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一是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中心制定下发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先后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次党课教育,进行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的学习研讨,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底线。9月25日中心再次召开了以“讲政治、守规矩”为主题的科以上干部会议,开展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算好人生的“七笔账”,过好人生的“五道关”。11月初,中心围绕“四个排查”开展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建设实干守纪的文明型机关。中心要求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工作中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完善请休假申请制度,杜绝工作作风散漫,树立服务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机关形象。

  四是打造清正和谐的干部队伍。中心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让想干事、勤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得到任用,不断加强科室之间、机关干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力度,形成上下政通人和、内部团结共事、内外协调配合的良好氛围。同时,中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培养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培育和谐共荣,积极进取的机关文化。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中心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归集执法力度,积极出台贷款新政,为房地产去库存发挥公积金应有作用。2016年,计划归集公积金96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归集力度

  中心将在工作中力求突出重点,继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以“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为引导,深入群众、深入缴存单位进行公积金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同时继续完善《自主归集操作规程》,规范自主归集各项操作,在全市缴存单位中全面推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为缴存单位提供更便捷服务。

  (二)活用政策,积极支持贷款需求

  中心将继续充分发挥贷款集约化管理优势,实践“贷前审查、贷中服务、贷后跟踪”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住建厅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对中心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取消公积金贷款套数限制,适时推出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低息贷款优势,凸显公积金在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中的积极效用;同时进一步加大省内异地贷款、家庭组合贷款的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实惠,切实解决住房问题。

  (三)优化效能,继续完善提取服务

  中心将继续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提取子系统,力争在上半年实现提取业务网上预约功能,大幅缓解职工在提取现场等候时间;在合理简化提取手续及提取流程、加大民生提取力度、努力解决百姓实际生活困难的同时,坚持安全运作的原则,严格申请和审批手续,规范提取行为,防止骗提侵害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部监控,在以“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杜绝风险”作为稽核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稽核审计制度化、检查程序化、责任明晰化,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伪造、变造提取手续骗提公积金的行为,积极沟通产权交易中心、银行、地税局、民政部门,利用各种方式核实提取要件的真伪;进一步优化会计工作管理系统,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便捷、准确。

  (五)关注民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中心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畅通服务渠道,通过各项综合平台让更多的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提供多种渠道让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对公积金热线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态度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日常业务知识和理论素养的培训力度,最大限度为职工解决公积金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日常培训的新常态,将培训贯穿到各项服务工作的始终,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