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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6-03-22 17:23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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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强化正风肃纪,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提高信息化支撑能力、提高服务满意度,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良好。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99.74亿元,同比增长10%;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25亿元,同比增长60.03%;提取住房公积金65.83亿元,同比增长26.84%;实现增值收益7.17亿元,同比增加41.42%;向财政上缴2014年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3.92亿元,同比增加56.8%;2015年拟提取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5.46亿元,同比增加39.28%。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56.74亿元,归集余额332.3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5.49亿元,贷款余额269.37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24.3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0.09亿元;上缴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10.36亿元。

  一、大力推进归集扩面

  2015年,中心继续加强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年归集额、缴存职工人数增长迅速。全年中心共归集公积金99.7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7亿元,归集额创历年新高,为全省第一。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中心编印制作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5万份,借助“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走进单位、走进社区进行集中宣传12次,通过广电媒体直播现场答疑6次,提升了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二是执法检查到位。中心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或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催建催缴。2015年归集专管员电话催缴2000余次,受理举报投诉148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和保障。

  三是实现自主归集。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中心在市区全面推行自主归集,实现缴存业务全市“通存”。全年自主归集专管员为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自主归集业务11.52万笔,有效减少了办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积极发展个贷业务

  2015年,中心大力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全年中心共与319户售建房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452份,为21420户家庭发放79.25亿住房贷款,贷款额同比增加29.73亿元;户均贷款量37.0万元,为近5年增幅最大;个贷余额269.37亿元,同比增长25.46%;个贷率81.06%,比2014年提高了9.11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创历年新高,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降低首付比例。中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允许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设定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二是开展省内异地购房贷款。自6月9日起,中心允许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我市自住住房时,向中心申请贷款。全年共为307户家庭发放1.37亿元省内异地贷款。

  三是开展家庭组合贷款。为提高借款职工的还款能力,中心允许家庭成员均在长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与子(女)组合向长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几年来,中心逐步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支持额度,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向财政上缴1.57亿元、2.5亿元、3.92亿元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年均增长58%,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多措并举的贷款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公积金贷款人数和金额连创新高。近三年来,长春市每4套住房交易中就有1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经过中心多年的努力,全市职工已把公积金贷款做为贷款购房的首选,切实成为职工解决购房资金的主渠道。

  三、提取规模再创新高

  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惠民、保障的制度魅力,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加大提取支付力度。全年中心共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业务84.74万笔,合计金额65.83亿元。

  一是大力支持职工购房提取。中心延长提取要件有效时间,将一次性购房提取要件有效时限由 1年延长至2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又延长至5年。全年共办理消费类提取47.34亿元。

  二是开展租房提取业务。中心于2015年4月推出了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全年共为8831人提取8993.5万元用于支付房租,促进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

  三是开展首付款提取业务。为进一步缓解职工购房压力,中心开展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全年共为2172人提取首付款1.45亿元,减轻职工资金压力效果显著。

  四是放宽“民生提取”条件。中心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将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夫妻月缴存基数标准由5000元提高至6000元。全年共为1483人办理民生类提取2098.26万元。

  四、防控风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中心始终注重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避资金风险。一是完善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贷款风险防控,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建立贷款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加强贷后催收;二是加大稽核审查、会计核算力度。2015年中心明确稽核重点,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稽核方式,完全实现公积金贷款全程监督。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是加大对涉险资金清收力度。中心通过全面整理历史资料、多渠道搜集企业信息、积极协调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主动联系企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等方法,2015年共收回欠款5590.5万元。99年以前的历史遗留涉险资金全部清收完毕。

  五、提升服务,创群众满意新标杆

  中心坚持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优化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业务流程,全面推进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完善公积金管理系统。系统升级后,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全城区“通存通兑”,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实时到账,立等可取”,启动“一次委托、定期扣划”的冲还贷办法,结束手工提取、手工还款的历史;升级公积金网站服务,实现管理系统与公积金网站实时同步,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在网站上查询缴存信息、贷款进度等信息;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管理系统与短信平台同步,在发生职工贷款审批完成、公积金冲还贷扣划、银行还款扣划等业务节点时,向职工发送提醒短信,提供贴心服务;同时,新系统首创决策分析功能,通过业务模型的建立及分析,对经营情况做到有效的监控和评价,提升决策能力,促进中心信息化、集约化及精细化管理,实现了公积金管理与服务的新突破。开办网上大厅,创新服务载体。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于9月25日正式上线试运行,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调整基数、业务办理预约等常规业务,办事更快捷、更便利。

  二是丰富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功能。为了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积极提升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质量,中心将服务热线平台进行升级,在原有的自助语音服务与人工语音服务基础上,又推出12329短信服务平台,定期为缴存职工发送业务提醒及政策宣传短信。同时,重新改版公积金网站,采用语音服务与网站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指南、服务网点等咨询服务,受理职工投诉及建议,并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贷款信息及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服务。2015年中心利用12329公积金热线、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搭建的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共计接入电话37.8万个,其中自助语音服务电话19.53万个,人工语音服务电话18.46万个,人工总通话时长达6565小时;累计发送业务提醒类短信201.9万条,发送政策宣传类短信近97.8万条。

  三是打造高品质高效率服务。继中心在全国首创公积金服务 “零收费”后,中心又取消职工贷款收入证明要件,个人收入按缴存基数反推计算;中心服务“零收费”,全年共有2.1万人次享受到都此项优惠政策;提取业务继续“实时到账,立等可取”,全年中心共有17.4万人次享受到此项便捷服务;中心提取窗口提供午间延时服务,全年增加审批量5.19万笔。

  六、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中心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归集执法力度,积极出台贷款新政,为房地产去库存发挥公积金应有作用。2016年,计划归集公积金96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归集力度

  中心将在工作中力求突出重点,继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以“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为引导,深入群众、深入缴存单位进行公积金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同时继续完善《自主归集操作规程》,规范自主归集各项操作,在全市缴存单位中全面推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为缴存单位提供更便捷服务。

  (二)活用政策,积极支持贷款需求

  中心将继续充分发挥贷款集约化管理优势,实践“贷前审查、贷中服务、贷后跟踪”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住建厅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对中心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取消公积金贷款套数限制,适时推出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低息贷款优势,凸显公积金在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中的积极效用;同时进一步加大省内异地贷款、家庭组合贷款的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实惠,切实解决住房问题。

  (三)优化效能,继续完善提取服务

  中心将继续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提取子系统,力争在上半年实现提取业务网上预约功能,大幅缓解职工在提取现场等候时间;在合理简化提取手续及提取流程、加大民生提取力度、努力解决百姓实际生活困难的同时,坚持安全运作的原则,严格申请和审批手续,规范提取行为,防止骗提侵害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部监控,在以“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杜绝风险”作为稽核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稽核审计制度化、检查程序化、责任明晰化,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伪造、变造提取手续骗提公积金的行为,积极沟通产权交易中心、银行、地税局、民政部门,利用各种方式核实提取要件的真伪;进一步优化会计工作管理系统,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便捷、准确。

  (五)关注民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中心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畅通服务渠道,通过各项综合平台让更多的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提供多种渠道让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对公积金热线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态度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日常业务知识和理论素养的培训力度,最大限度为职工解决公积金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日常培训的新常态,将培训贯穿到各项服务工作的始终,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