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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的公开服务承诺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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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干事、为民、和谐、清廉”的风气,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中心向社会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创新管理模式,力求便民利民。公积金贷款取消担保公司和评估公司等中介收费项目;取消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收费和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收费,实现公积金管理“零收费”。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业务办理时限,做到“快、实、新、细”,提振精神状态,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全体人员要严以律己,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得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违反规定,在办理业务中谋取私利。如有违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上述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1-89216916
  网址zfgjj.changchun.gov.cn